学校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发奋学习网| http://www.ff70.com |学校管理|人气:243次| 12-21
学校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中心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条 本单位保证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 本单位配备(兼)职食品质量监督保管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台帐,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 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相应的自律制度。
第五条 本单位建立食品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
第六条 本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在
保证书(协议)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条款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八条 本单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或有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时,应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如果觉得《学校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不错,可以推荐给好友哦。
本文Tags: 教育管理 - 学校管理,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论文,学校管理案例分析,学校管理工作总结,
相关 学校管理文章
- ·上一篇:学校食品质量自查制度
- ·下一篇:实验小学校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2017年施行)
- › 学校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