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市、区卫生局教委的有关规定要求,为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须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保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谁失职,追究谁。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各类疫情。
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